鄭州市軌道交通高架站過街通道技改、車站“一匙通”技改、車站疏散指示更換技改項02合同包(二次)已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公開邀請供應商參加比價采購活動。
1.1采購項目名稱: 鄭州市軌道交通高架站過街通道技改、車站“一匙通”技改、車站疏散指示更換技改項目02合同包(二次)。
1.2采購人: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
1.3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1.4采購項目概況:
針對車站未設置門禁且日常需要利用機械鎖鎖閉的門體通過“一匙通”改造,實現(xiàn)一把鑰匙開啟全部門鎖的功能,提過車站應急處置能力。
1.5合同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1個合同包:
1.6成交供應商數(shù)量及成交份額。
R一家/合同包。
□ 家,成交份額。第一名: ;第二名: 。
2.1采購范圍:
包括但不限于于1號線、2號線、城郊線一期、4號線、5號線、14號線正線車站公共區(qū)及設備區(qū)無門禁且須利用機械鎖鎖閉的門體。
2.2計劃工期:
自進場之日120日歷天。
2.3質量要求: 合格。
2.4 施工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2.5質保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質保期2年。
3.1供應商應滿足如下要求:
(1)本項目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
(2)資質要求:無。
(3)業(yè)績要求:供應商應至少具有一項類似項目業(yè)績。
注:類似項目業(yè)績限于合同簽訂時間在2020年01月01日至響應截止時間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10萬元鎖具供貨業(yè)績或鎖具安裝業(yè)績。
(4)承擔本項目的主要人員要求:無
(5)其他要求:無。
3.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tài);
(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3.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包采購。
3.4 本次采購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
4.1本項目公告發(fā)布前已完成注冊審核的供應商可直接參與報名、報價。
4.2初次參與的供應商在陽光采購平臺報名程序如下:
4.2.1采購供應商登陸采購平臺網(wǎng)頁(zzdt.going-link.com),根據(jù)“平臺首頁-服務中心”中《供應商操作手冊》的指導成為用戶,經(jīng)平臺審核通過后獲得賬號及密碼;
4.2.2供應商獲取賬號及密碼后,應在平臺上申請成為“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合作伙伴(操作流程見《供應商操作手冊》);
4.2.3發(fā)出合作伙伴申請后,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需在申請截止時間前將下列邀約材料發(fā)送至指定郵箱bjzczbgs@126.com,逾期不再受理。電話告知工作人員(聯(lián)系電話,0371-68662300),進行電話遠程審核,復核通過后成為合作伙伴。
(1)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的掃描件
(2)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授權代理人授權委托書掃描件,身份證掃描件(授權書格式見附件1)
(3)承諾函掃描件(格式見附件2)。
(4)基本情況表掃描件(附件3)
如有疑問請聯(lián)系平臺服務熱線400-116-0808
4.3成為合作伙伴后,供應商登錄陽光采購平臺,在“RFX尋源-報價方-供應商報價”頁面點擊單據(jù)進行參與,方可下載網(wǎng)上采購文件。采購文件的獲取時間:2023年10月26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4.4因陽光采購平臺處于試運行期,采購供應商務必盡快掌握平臺注冊、審核、成為合作伙伴等流程,因自身原因導致注冊審核未成功所帶來的損失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5.響應文件的遞交
R不見面形式:
5.1遞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為(比價截止時間,下同)2023年11月 7 日13時30分。供應商須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在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陽光采購平臺填寫報價(報價不允許漏項)并上傳響應文件。
注:上傳的響應文件包含響應文件PDF版、響應文件電子版(文檔格式:文本為DOC或DOCX格式)。響應文件PDF版應為供應商按“第六章 響應文件格式”編寫,按要求簽字蓋章,并進行掃描后生成。
5.2供應商提報的平臺詢價單須與響應文件中的報價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平臺詢價單報價為準。報價均為含稅價格,采購平臺稅率為默認稅率,申請人可結合實際進行調整。
5.3逾期未上傳響應文件或未提報線上報價(平臺報價顯示為0),視為供應商放棄參與本項目。
5.4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啟方式。各供應商無需參加開啟會議,無需到達現(xiàn)場提交紙質版響應文件。
□現(xiàn)場遞交形式:
5.1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響應截止時間,下同)XXXX年XX月XX日XX時XX分,地點為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鄭東車輛段綜合樓119評標室。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人拒絕接收。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價公告在河南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網(wǎng)、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網(wǎng)站、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陽光采購平臺上發(fā)布。
采購人: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
地址: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鄭東車輛段(鄭開大道桑林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綜合樓522室
郵編:450000
郵箱:zzdtyybidding@zzdt.cn
采購代理機構:北京中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qū)心怡路與康寧街交叉口亞新廣場A棟1408
聯(lián)系人:羅先生、閆先生
電話:0371-68662300
郵箱:bjzczbgs@126.com
監(jiān)督單位: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紀監(jiān)審計部
地址: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鄭東車輛段(鄭開大道和桑林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
電話:0371-55169022
傳真:/
陽光平臺技術服務熱線:400-116-0808
2023年10月 26 日
附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授權委托書、承諾函、基本情況表(格式)
注:以上附件僅在陽光采購平臺該項目公告附件中下載。